大学生热点网

如何正确对待消防网络舆情分析报告

 媒体发达的今天,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网络舆论随之孕育而生。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造就了“官”与“民”“单位”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新模式,“网络问政”骤然兴起。置身于网络舆论的新时代中,作为领导干部而言,能否正确应对网络舆论,不仅关乎自身的形象,还要关乎单位的形象。本人以为,如何正确有效应对网络舆情论,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网络舆情,网络舆情论有什么特点呢?经分析总结有以下之特点:一是直接性,通过BBS,新闻点评和博客网站,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下情直接上达,民意表达更加畅通;二是、突发性,网络舆论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三是、偏差性,由于发言者身份隐蔽,并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自然成为一些网民发泄情绪的空间。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对社会问题片面认识等等,都会利用网络得以宣泄。因此在网络上更容易出现庸俗、灰色的言论。

第二,要正确明辨舆情,不能“随风倒”。近年来,坊间流传一句顺口溜,“信访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可以看出新形势下网络舆情工作的重要性。随着中央、省、市“12380”监督网站的相继开通,以及网上各种信息渠道,诸如贴吧、微博、论坛等信息发布媒介的广泛普及,各种信息蜂拥而至,有苦诉冤者有之,恶意造谣者有之,仗义辟谣者也有之,令人目不暇接、真假难辨。作为我们公安部的现役部队,更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从纷杂的网络舆情中正确理顺态势,明辨真假,不能“随风倒”。一是正确看待舆情。网络舆情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过街老鼠,不能怕,不能躲,更不能有抵触心理,视舆情为敌情,恨不得除之而后快。网络舆情只是群众正常诉求的集中反映,我们要以开放的态度看待网络舆情,过滤掉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进行的恶意攻击,公开、透明、严谨地接受广大群众发自内心的呼吁请求。二是坚定自身立场,我们是党性最强的部队,首先要坚持党性原则,在负面舆情来临时能够保持头脑清醒,坚守阵地。其次是要多层面、全方位了解有关各类准确信息,拓宽信息储备量,从源头上杜绝一些虚假错误信息趁虚而入。

第三,理念上要做到转变提升。虽然网络舆论常常过于偏激,但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民意。民意不可违,可疏不可堵。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我们消防部队的执法理念也要随之发生转变。我们做好消防工作根本目的就是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火灾安全环境。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已经成为我们工作的目标和努力方向。我们要正确理解“民生”不是“驭民”、“治民”,而是“为民”、“利民”,要把网络作为加强警民沟通的一个重要平台,让网络成为一个反映民意和民情的空间,把网络舆论作为一种监督的力量,不断发现自身的不足,不断加以整改,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用诚心争取群众的信任,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正直、诚实、勤勉、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和良好形象,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以实际行动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对于一些善意的批评和真诚的表扬也要认真回应,积极加以引导,将网络快捷方便、服务面广的特点为我所用,不断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第四,要妥善处理舆情,做好“灭火器”。一些网络舆情之所以传播迅速,之所以被广大网民接受并认可,是因为这些舆情有存在的社会基础,有引起群众广泛共鸣的因素所在。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舆情宜疏不宜堵,更不能保持沉默放任自流,任其肆意蔓延、蛊惑人心,应该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妥善处理。一方面,要强化第一时间引导。网络舆情一经传开,几个小时就可能达到高潮,因此要抢抓处理舆情的黄金时段,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把真相或处理意见赶在谣言之前公布,平复网民情绪的同时实现正确引导。比如网上一直盛传的“最牛太太”事件,事件发生几日便查明了真相,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在网上公开发布,处理地相当迅速,赢得了媒体和网民的广泛赞赏,被列为成功应对舆情的典型案例。另一方面,要多管齐下集中攻坚。在应对网络舆情时,要注重采用多种形式、从多个角度对网络舆情进行干预、正确引导,力求使网络舆情沿着预定方向发展。对已发生的舆情,要安排专门网宣员,运用网络化的语言,采用跟帖、撰写网络评论、微博等形式参与网上舆论,引导舆论焦点转向主流;对经查证属实的,立即协调有关部门对问题进行处理,在网上公布真相,以正视听;对经查证属于造谣诬陷性质的,运用科技手段对发布舆情者进行追踪,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删除或屏蔽处理,避免层层蔓延,形成不良舆论。
时间:2020-05-10 作者:大学生热点网 来源:大学生热点网 关注:
调查报告推荐
鲁迅美术学院校花张彤鲁迅美术学院校花张彤
安徽合肥红十字卫校校花阮汐儿安徽合肥红十字卫校校花阮汐儿
西安医学院校花马晓娥西安医学院校花马晓娥
浙江信息工程学校校花吴倩怡浙江信息工程学校校花吴倩怡
音乐学院校花何金洋音乐学院校花何金洋
回顶部大学生热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