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的民法典合同编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现代市场经济法治保障中发挥着最为基础性的作用。我国民法典合同编一共分为三个分编(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共计526条,占民法典条文总数的40%以上,几乎占据民法典的半壁江山,在民法典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强化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与关爱,彰显了这一实质正义和实质平等的要求。必须说明的是,合同编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为了体现实质正义和实质平等,但不是说放弃了形式正义和形式平等,而是说在弱势群体保护上,合同编既要维护形式公平,也要实现实质公平,对弱势群体之外的主体,仍要以形式平等为原则。
体现了绿色原则。21世纪是一个面临严重生态危机的时代,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不断受到危机挑战。例如,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这就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再如,民法典第558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此外,在买卖合同中,合同编还明确规定,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第619条),出卖人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标的物予以回收的义务(第625条)。
时间:2020-09-08 作者:张超伟 来源:张超伟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