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犯罪增多
大学生,常常被视为天之骄子,无数耀眼的光环笼罩着他们,他们的生活似乎不可能有阴影。然而近来,大学生犯罪的报道屡见报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近日,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在对2005年至2007年该院所办理大专以上学历犯罪情况调查时发现,刚毕业不到两年就涉嫌犯罪的大学生犯罪数字呈上升状态。究竟什么原因使这些天之骄子走上了犯罪道路?他们内心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状况?在这些犯罪中,哪些罪名较多?社会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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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犯罪·现象
2005年6月,小涛办完了毕业手续,在校外租了房子。一天下午,因为心里烦,他去找女朋友,想和她聊一聊。没想到,刚进门,就见自己最好的朋友正和女朋友在一起。小涛气得要发疯了,和朋友扭打在一块儿。打斗中,小涛从地上摸起一块碎玻璃,脑袋一热,顺手就扎了下去……后来,小涛就自首了。在看守所里,小涛得知,朋友因为失血过多死了。这名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未踏入社会,就因犯过失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小刘是河南某高校的学生,2006年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工作,在家徘徊了一段时间后,他又来到了郑州。“来郑州有一个星期左右,因手中没钱,就产生了抢点钱花的念头。”他利用招聘广告把学生骗到自己的租住处,然后实施抢劫,但实施了一次后,受害人就报了案,“聪明”的小刘依然没有逃过法网,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在对2005年至2007年该院所办理大专以上学历犯罪情况调查时发现,刚毕业大学生犯罪人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那么,这一群体的犯罪呈现什么特点?背后又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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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犯罪·特点
在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调查的287名走上歧途的刚毕业大学生中,有工作的共有87人,占30.3%;女性有29人,占10.1%;大专学历的有222人,占77.4%,其余均为本科学历;非本地户口者有208人,占72.5%。
从涉及罪名来看,侵犯财产性犯罪共179人,占62.4%,人数较多的是盗窃、抢劫和诈骗犯罪,分别占总数的44.6%、7.7%和3.8%。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共83人,占28.9%,数量较多的是故意伤害和强奸犯罪,分别占总数的16.4%和7.7%。其余人数相对较多的犯罪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和介绍、容留卖淫,分别有6人和7人。
从犯罪手段和后果看,一般性盗窃犯罪有115人,占盗窃总数的89.8%;智能型犯罪(包括智能型盗窃和诈骗犯罪)共有24人,占统计总数的8.4%。财产性犯罪数额较大的有137人,占76.5%。故意伤害案件当中,轻伤害案件有41人,占87.2%。
从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和处理结果看,强制措施方面,不予批准逮捕的有35人,不捕率为12.2%。判处结果方面,判处拘役的有68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包括缓刑)的有123人,判处缓刑的53人,免予刑事处罚的2人,单处罚金的15人,轻刑判决率为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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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犯罪·分析
不难发现,刚毕业大学生犯罪人数逐年上升,而且涉案人员就业状况较差。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刑检局主办检察官储照节说:“大学生犯罪第一个特点就是刚毕业大学生逐步成为大专以上犯罪群体的‘主力’。”具体说来,2006年比2005年增长7.8%,2007年比2006年增长53%,其中,有69.7%的人员处于待业状态,而待业时间超过一年的就有41人。在已经就业的人当中,有82.8%的人从事的是临时性工作,收入不稳定。刚毕业大学生犯罪人数占大专以上犯罪群体的比例也由2005年的48.4%上升到2007年的54%。
第二个特点就是男性犯罪占绝大多数,男性犯罪人数占89.9%,涉案人员的学历集中在大专学历层次上,占77.4%,这部分人中,就业率为32.1%,高于本科学历涉案人员24.6%的就业率,但有稳定工作的仅占2.7%,低于本科学历涉案人员13.8%的比例。依照户籍归属,72.5%的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外来人口,多数是在本地读书,毕业后留在本地谋求就业的人。
第三个特点是在涉嫌罪名中,盗窃犯罪占主导地位,抢劫、故意伤害、强奸有上升趋势,涉嫌罪名有所扩大。
第四个特点就是,犯罪手段智能程
度不高,犯罪数额一般较小,主观恶性一般不大,处罚结果一般不重。调查显示,智能型犯罪(包括智能型盗窃犯罪和诈骗类犯罪)人数共24人,占统计总数的8.4%,犯罪对象多为目标小、价值较大的财物,犯罪数额较大者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者均超过同类犯罪的75%。处理结果上,刚毕业大学生的不捕率比同期案件9.8%的不捕率高2.4个百分点,轻刑判决率比同期案件81.6%的轻刑判决率高9.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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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犯罪·原因
谈起这些刚毕业大学生犯罪的原因,金水区检察院主管该项工作的副检察长徐捷非常惋惜地说,“这些学生首先是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中间绝大多数很少接触社会,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加之大学法制教育效果有限,再加上守法概念淡薄,一旦有机会就容易引起犯罪,如郭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家电子公司上班,不久在公司上网时,见公司仓库无人看管,遂见财起意,盗走公司价值近40万元的内存条,“无意间走上了犯罪道路”。
徐捷分析,另一个原因就是人生价值观方向迷失。国外的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文化糟粕,在传统优秀文化缺失的情况下占领了市场,动摇了“象牙塔”内众多学子纯洁上进的思想,使得他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错位,引起了思想和价值信仰的混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大学生因多种因素普遍存在重视功课成绩,忽视个人修为等综合素质提高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对待读书普遍浮躁,很少阅读为人处世、修身立德方面的书籍,另外普遍存在对传统优秀文化的偏见,很多人认为中国古代的文化大都是糟粕,没必要学习。知识的缺乏和功利主
义思想造成了大学生整体思想贫乏。
“心理素质差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由于家长和社会对大学生的过高评价和期望,加之大学生普遍对自我意识和个性的追求,导致大学生自我评价普遍良好,不能正视社会的现实需求及自身差距,眼高手低的问题普遍存在,不少大学生只梦想一步到位,而不客观评价自我能力的高低进而找一份相对适合自己的工作。毕业后,现实的打击加上自身准备不足,容易诱发犯罪的产生。
“还有一些学生因为专业技能差,毕业后即便找到工作也胜任不了。”在这种情况下,就想到了放弃,遇到困难后又经不起挫折,因此容易犯罪。
“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体现了大多数父母望子成龙的心理,但有的父母往往只重视智力教育,而忽略了对子女健康人格的培养。在教育的方式上多采取简单、粗暴的家长制手段。“这种消极的教育方式,容易使子女形成敏感多疑、自卑易怒、偏执敌对等不健康的品质,也可称之为人格障碍。”当子女考入大学后,有的家长又将精力转移到经济支持上,而对其现实表现和心理成长关注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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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犯罪·探讨
如何引导这些毕业的大学生们朝健康的方向发展呢?徐捷建议,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着力创新教育方法,改变思想教育枯燥乏味的面貌,革新思想政治和哲学课程的授课理念,将抽象枯燥的哲学道理融入到浅显易懂的哲理故事中,提高大学生辨别正确思想的能力。建议高校老师多做公益类的讲座,类似《百家讲坛》栏目,引导学生如何理解书籍中的正确思想,引导大学生在校期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很好地提供一个让在校大学生体验社会生存环境的平台,能够历练社会经验,提高社会生存适应能力。同时,要改变心理辅导方式,多开展心理辅导讲座,引导在校大学生正确处理心理问题。
“一定要改进家庭教育方式。”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高父母的教育水平,及时了解孩子的各种动向,引导纠正孩子的错误,多为孩子提供自我提高、自我锻炼的机会,让孩子自己更多地去体会社会,体会生活,增长见识。
“预防挽救这些失足青年,政府也要做些努力。”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引导全社会就业观念转变,通过宣传树立各种行业的优秀人才形象及其成才道路,引导刚毕业大学生正确客观评价自我期望值,适时就业。同时还要加强法律引导,认真贯彻《劳动合同保障法》等实体及程序规定,保障就业者能通过合法的途径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徐捷说,作为政法部门,“我们要依法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尽量挽救刚毕业大学生。”发挥检察职能,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大学生,依法合理运用不予批准逮捕和相对不起诉等检察职能,尽量挽救失足大学生。探索建立推动失足大学生重新回归社会的教育改造方法;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高校法制教育长效合作机制,如南京市浦口检察院成立的全国首家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挽救大学生犯罪中的能动作用。
时间:2021-03-15 作者:大学生热点网 来源:大学生热点网 关注: